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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三个坚持” 优化资源配置 全力推动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22期 作者: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时间: 2023-12-07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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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大力实施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集生态与人文于一体,让“塞上湖城”美景如画。 王猛/摄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专题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全会的形式来研究部署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这在宁夏历史上是第一次。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全会精神,聚焦“用好财政政策,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目标,注重“三个坚持”,做好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文章,把全会精神转化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坚持深学习  为转化应用储备理论知识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1+4”系列文件,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政策全面,是推动宁夏生态文明建设较为完整的一套政策制度体系。自治区财政厅上下牢固树立学以致用理念,着力将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转化为武装头脑、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理论学习深钻细研。全厅扎实推进开展“1+4”系列文件学习,制定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方案,通过专题辅导、开办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方法,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学、深刻悟、扎实钻,深入掌握美丽宁夏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等。

  领悟精神吃透本真。全会审议通过的“1+4”系列文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宁夏的实化、细化、具体化,是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大梳理、大重塑、大完善。厅党组要求各党支部要在全面系统学、突出重点学、带着问题学上下功夫,在全厅总体部署的基础上,将学习贯彻具体内容分解到各支部(处室)抓好落实。

  转化运用融入经常。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的原则,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与财政厅职能任务,与各处室重点工作有机贯通、深度融合,对照“1+4”系列文件,认真梳理研究,建立“一台账三清单”细化任务,用目标约束全体干部更加自觉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高站位  为推动落实深化思想认识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1+4”系列文件,从制度机制层面为宁夏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了“四梁八柱”,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科学制度体系,必须与财政体制体系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发挥制度优势。

  从全局上把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决不能省”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财政服务保障职能,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创新支出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职责上考量。扎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全面推进宁夏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主动研究、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结合中央项目资金申报、部门预算编制等方式,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同财政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协同发展。

  从成效上判断。紧盯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确定的主要目标,将其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依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监督评价等手段,对政策项目评估问效,提升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

  坚持强统筹  为实现目标提供财政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求,强化财政支持,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将以更高要求、更严目标、更实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宁夏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科学谋划重大项目,推动生态环保任务落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抢抓政策机遇,利用竞争性评审机制,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纵深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加快推进中央支持项目实施。2022年以来,宁夏六盘山“山水工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多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在竞争性评审中取得突破,累计获得资金支持86亿元。自治区财政将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拨付、预算执行等报告制度,推进项目加快实施,打造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宁夏模式”。科学谋划储备高质量发展项目。按照中央项目库入选标准持续建立和完善项目库,支持地方科学谋划论证、评估、储备项目。争取将石嘴山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宁夏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覆盖。将贺兰山东麓国土绿化项目和黄河上中游(吴忠—银川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财政+监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社会机构”的四方联动机制,将政策监督、项目监管、资金问效和社会监督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储备入库、预算编制,抓好中期的组织实施、高效推进,强化后期的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结果运用,实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立足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绿色低碳持续发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集中力量、分类施策,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细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按照“1+4”系列文件要求,通过财税政策引导激励、政府采购扶持等方式,推动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破题开局。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市予以奖补。统筹污染防治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支持实施重点高碳行业、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工业余热回收综合利用等,持续优化工业用能结构。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促进碳减排、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自治区排污权出让收入和使用管理制度,促进污染物减排。认真落实山林资源政府回购机制和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用好自治区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山林权改革,实现植绿增绿。

  深化补偿制度改革,推动“生态有价”理念转化。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全地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完善区内生态补偿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坚持将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倒逼市县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自治区和市县按比例共同筹集专项资金,持续实施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区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速形成“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生态格局。积极推进省域横向补偿机制。主动探索融入黄河流域全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有效路径,与黄河上游甘肃省和下游内蒙古自治区签订补偿协议,分别共同设立1亿元补偿资金建立补偿机制,构建黄河大保护大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分类补偿制度。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探索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湖泊、耕地和野生动物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湿地保护恢复等,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生态补偿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快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持续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运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债券等资金,落实政府生态环境领域支出责任。鼓励采用生态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绿色奖补等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生态环保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入。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专项再贷款工具,探索开发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环境权益类融资产品。对投放规模大、贷款利率低、支持企业数量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自治区财政按绿色信贷金额的0.3‰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何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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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共产党人》第22期